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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好媳妇”评选促进乡村文明建设
2015-11-06 07:14:58
 

  □商丘市委常委、永城市委书记 马富国

  永城市农村广泛开展了“好媳妇”评选活动,传承传统美德,弘扬文明新风。截至目前,活动已开展了六届,共表彰市级“十佳好媳妇”60名、市级“好媳妇”440名。“好媳妇”评选活动在全市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一、小活动,坚持严操作。每一届评选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成立市主要领导任组长、主办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评选组委会,严格标准和程序,确保真正评选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评选提前向社会公布评选标准、办法和程序,市、乡镇、行政村均成立评选委员会,动员每一位媳妇、每一个家庭积极参与。在六届市级“好媳妇”评选活动中,全市共推荐候选人1000多人,她们中有年龄超过70岁的老人,也有结婚不久的年轻人,具有很强的广泛性。

  二、小载体,产生大效应。评选出的许多好媳妇不仅在尊老敬老、家庭和睦方面表现突出,而且在发展经济、参与社会事务等方面也是巾帼不让须眉。第六届好媳妇吕凤云,2011年,她抓住国家土地流转的好政策,承包了村里600亩土地,成立了永城市华源种植专业合作社,实施规模种植。富起来的吕凤云不忘乡亲,每年为30多家困难户免费耕地,带领乡亲们共同致富。永城市“好媳妇”先后有9位成为“中国好人榜”候选人,两位被评为商丘市道德模范。

  三、多关爱,彰显崇高地位。永城市委、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乡镇除了大张旗鼓地表彰,给予她们精神鼓励外,还给予物质奖励。对一些生活困难的家庭给予经济、物质上的帮扶,符合低保救济对象的应保尽保;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志愿者针对好媳妇家庭实际情况,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市文明办在各级文明单位中开展了爱心接力帮扶好媳妇活动,每年组织大型募捐活动,为困难好媳妇家庭送去500至2000元不等的慰问款和生活慰问品;逢春节、中秋节等重要节日,各级文明单位都对她们进行慰问;市级重大节庆、重大活动等都邀请好媳妇代表出席,彰显好媳妇崇高的社会地位。③7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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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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