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平果讯自今年提出“分组式”执行模式以来,平果县法院从执行机构设置和执行职权配置入手提高执行效率。截至10月30日,该院收案802件,执结641件,执结率达80%。
“感谢法院替我们主持公道。”日前,拿到被拖欠工资款的农民工黄某说。原来,黄某等64位农民工与广西某铝业有限公司发生劳动报酬纠纷,并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虽然赢得官司,但黄某等人仍然担心“赢得官司不赢钱”的执行难问题。没想到平果县法院仅用4个月时间便执结完毕,将60.2万元工资交到了黄某等人手中。
执结效率的提高,得益于平果法院在执行案件中探索出来的“分组式”执行模式。平果县法院院长蒋旭初介绍,“分组式”执行模式将原来高度集中的执行权进行科学分解,打破了执行案件多年来“一人一案一包到底”的做法。将执行审查权和执行实施权相分离,在法院执行局内部设立查控、执行、裁决、信访、内勤等五个小组,对案件每个阶段进行节点管理、集约执行,在案件流程上实现了流水线式作业。每个阶段的执行干警不仅要根据分工完成本职工作,同时要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监督,有效防止消极执行和乱执行现象的发生。既防止执行权被滥用,又使执行权在有效制约和监督下公正高效地运行。
(黄程龙 黄 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