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记卡持卡人张先生清晨接连收到多条短信,提示卡内金额不断被转走。不到半小时,一万余元存款就不翼而飞。张先生无奈将银行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在张先生办理银行卡业务时已登记了明确的注册电话号码,且银行对注册电话号码的解释为“要完成电话银行交易只能通过该号码拨打”,银行在实践操作中却放宽其呼入电话号码的权限,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故判令银行归还张先生钱款16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