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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征询逸龙广场路网配套项目土地和建筑物权属主张的通告
2015-11-04 08:14:11
 

  为了保障逸龙广场路网配套项目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经我区调查研究,现将相关土地和建筑物权属征询主张的信息进行通告,通告期限为2015年11月5至2015年11月20日。通告如下:

  海口市金贸区南面椰林怡和花园1—A号土地和建筑物,土地面积822.81m2,建筑物面积3950.42m2。具体位置:海口市龙华区万利隆花园东侧,金龙路南侧,逸龙广场西侧,锦江之星酒店海口国贸宜欣广场店北侧。

  若单位或个人对上述通告的土地和建筑物权属存有主张的,请在通告期限内携带有效证件、材料到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龙华金园办公区6楼611办公室作出说明。如所提供的内容与事实不符,由此所造成的法律纠纷及法律责任由其自行解决、承担,与征收人无关。逾期未作主张的,我区将不再受理,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程序进行处理。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8907545990、13876385990;韦先生68560770。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4日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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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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