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新媒体
中国搜索
微阅读 > 中国观察
康菲溢油事故尚有几百人起诉索赔
2015-11-01 08:18:59
 

  据新华社天津10月31日新媒体专电(记者刘林、王茜)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21户河北养殖户诉康菲漏油污染案于30日在天津海事法院依法做出判决。法院判令被告康菲公司对栾树海等21名原告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原告1683464.4元;驳回栾树海等21名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此赔偿数额较原告索赔诉求的约1.48亿元有较大差距。

  法院认为,经质证、认证,栾树海等21名原告对于养殖损失程度和数额的证据没有达到充分、确定的程度,因此不应依据其提交的证据进行认定。鉴于审理过程中对栾树海等21名原告损失进行评估、鉴定的条件已不具备,因此应结合本案相关证据及案件事实对污染程度及损失数额进行综合认定。

  主审法官陈建鹏表示:其一,根据《近岸调查报告》记载的相关数据,可以表明涉案溢油事故对栾树海等21名原告养殖海域造成的污染程度并不严重。

  其二,乐亭县大多数养殖权利人通过行政调解的方式接受了当地政府确定的赔偿补偿标准,表明上述赔偿补偿标准基本能够弥补乐亭县养殖权利人在此次溢油事故中遭受的损失。

  其三,栾树海等21名原告系在乐亭县近岸海域从事养殖,就地理位置而言,原告并不能证明其养殖海域受污染程度较其他养殖权利人更为严重。

  据此,天津海事法院参照上述补偿标准酌定栾树海等21名原告的损失数额,扣除原告颜晓霞已接受行政调解的部分后,栾树海等21名原告的全部损失共计1683464.4元。

  “虽然判决结果与原告要求相差较大,但我感觉还是比较符合事实的。因为原告无法提出充分的证据,法院采取参照政府行政调解的方式,这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创新。这个案件行政色彩和民事色彩都比较浓,参考行政调解还是比较有道理的。”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史学瀛说。

  史学瀛表示,按照民事赔偿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损害赔偿范围和数额的确定应该严格按照证据规则的规定,应当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从本案原告提供的证据来看,无法证明确切的损失金额,按照原告主张的数额进行认定是很困难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参考行政调解确定赔偿数额是有道理的。

  庭审结束后,当事双方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是否上诉会再做考虑。

  据了解,溢油事故发生后,相关主管机关进行了调解,康菲公司已经支付了20多亿元的款项。本案是未参加行政调解的21名养殖者提起的诉讼,这仅是“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引起的一系列索赔诉讼中的首宗,目前至少还有几百名河北、山东等地的旅游经营者、捕捞者、养殖者已经向天津、青岛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编辑:小微

热图推荐

精彩热图

 
 

24小时热评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