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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零成本”是个伪命题
2015-10-28 09:28:49
 

  “公益成本”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无论承不承认,公益成本一直客观存在。但是,一些身处公益圈外围的公众依然不理解,甚至拿公益存在成本来质疑公益组织的“公益性”。这恐怕与我国目前的公益发展环境和阶段有关。

  实际上,承认并允许从公益组织的收入中列支行政及筹资成本,几乎是所有国家的通行做法。少数国家通过法律规定了成本的上限,比如俄罗斯在2010年修订的《慈善活动和慈善组织法》中规定,慈善组织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劳动报酬的资金不得超过该组织年度支出的20%,而且这一限制不适用于支付参与实施慈善计划人员的劳动报酬。大多数国家法律只要求其成本合理,而未对行政和筹资成本进行刚性限定,只有一些第三方组织通过行业标准提倡公益慈善组织将行政和筹款成本控制在35%以内。

  公众对公益成本的抵触情绪,与人们对这个概念的理解和国内公益慈善募捐领域一度出现过的乱象有关。《基金会管理条例》中的“人员工资与行政办公经费”常被称作“管理费”。而一些公益慈善组织混淆了“管理费”概念,将慈善募捐视作商业机构的拉赞助。

  公益成本的问题能引起关注、争辩,本质在于公众想知道:“捐赠人是否承担这些成本?我的捐款中,有多少用于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他们从捐款中得到的工资是不是太高?”

  如果公益组织透明度高、公信力强,捐赠人通常可以接受公益项目活动所产生的直接成本,比如将爱心物资运到灾区的车费、给捐赠人邮寄发票的邮费等,但其前提是“透明公开”,以及支出合理、价格公允。

  一些企业和高校基金会的全职工作人员有较高薪酬,但是这些收入来自企业或事业单位,所以从报表数据上看,人员成本也是零。因探索“先天性心脏病救助模式”而知名的爱佑慈善基金会也曾宣传不从捐赠收入中列支人员成本。在其2013年之前的年度报告中,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一直为零,其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也未超过2%。但这不意味着爱佑基金会不存在人员成本。实际上,爱佑慈善基金会另有发起人通过企业给工作人员发工资,而且工资水平高于大多数全国性基金会的工资水平。可见,公益组织的零成本是一个伪命题。尽管他们的财务报表体现的成本为零,实际上只是因为成本已经由他人承担。

  由第三方承担公益组织的人员成本,可以向捐赠人兑现“零管理费”的承诺,或者将公益组织成本控制在法律所限定的10%以内,但大多数业内人士表示这种做法不可持续,可能影响公益组织的独立自主性。为此,监管部门并不鼓励“零成本”的宣传。一直宣称“零成本”的爱佑慈善基金会也被提示如实填报其人员成本。从该基金会2014年度报告可以查到,秘书长年工资为25.58万元,30余名员工平均年薪超过9万元。这个薪酬标准在全国性基金会中属较高水平,但并未影响其筹资规模。当年,该基金会筹款总额首度突破两亿元。

  一般来说,公益活动的“间接成本”较难被公众接受,比如与救助对象无直接关系的办公室租赁装修、行政人员工资、印刷机构年报等支出。但行政开支是必不可少的支出。谁来承担这些支出?从国内外经验和制度设计来看,公益捐赠收入分为“限定性捐赠”和“非限定性捐赠”,较好的做法是分开筹款。对一般公众筹集限定性捐赠,确保其捐款完全用于项目支持和直接成本。而对于行政支出,可以通过政府专项资助、理事会成员的捐赠或机构投资收益来支付。比如,香港公益金的人员行政成本来自香港赛马会的资助,而来自公众的捐款则全部用于公益支出。中华慈善总会在创办之初也筹集了数千万元发展基金,用这些基金的利息、投资收入来支付人员成本和行政成本。

  公益组织的成本常常能低于同类商业机构,主要原因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接受志愿服务。

  志愿服务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拉低了公益成本,但不意味着完全消除人力成本。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公益组织理事会都承担为组织发展定方向、募集资源的职责,他们基本是兼职的志愿者,绝大多数理事都不拿工资。但是,当他们去异地开理事会或考察项目时,也会产生差旅费和会议费用,这些是公益组织应当承担的成本。

  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是,各类调查报告证实,中国公益慈善行业的普遍薪酬偏低。根据《2014中国公益行业人才发展现状调查报告》中的数据,2014年行业平均薪酬为每月3998元。

  中国公益慈善事业是要高效率还是低成本?两者兼顾固然最为理想,但是当公益成本过低,整体行业普遍难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时候,我们应该反思并勇敢地为实现这一终极目标而作出变革。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研究部副主任程芬)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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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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