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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资格审查由经办人签字代替盖章
2015-10-28 05:52:16
 

  本报讯(江西日报记者张武明)10月27日,记者从省教育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2016年高招工作各环节中,有一些新规定出台。其中,要求县(市、区)招考办在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会同报名点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由经办人、负责人在有关材料上签字确认,不得以盖章代替审核确认。

  报名时间提前并延长

  我省2015年高招的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9日至24日,共6天。2016年高招的报名时间改为2015年11月11日至20日,共10天。

  据了解,提前并延长报名时间,主要是考虑到2016年高招网上报名结束后,将严格执行“逾期不予补报”的规定。同时,适当提前报名时间也可为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准备工作提供充足时间。另外,从2016年开始,每年的高考报名时间都将固定为上一年的11月11日至20日。

  本省考生可在学籍地报考

  按照往年规定,本省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报名。2016年高招工作中,改为“本省考生须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报名”。

  对这项政策的调整,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称,此前,我省已经允许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籍地(或居住地)县(市、区)申请报名,本省考生要求就近在学籍地报考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考生既已在学籍地取得学籍,就应当允许考生在学籍地报考。考生在学籍地报考,既便于学籍不在户籍地的考生报名、体检、考试,也能让相关考务组织管理工作更有条理。

  严格审核外省籍考生学习经历

  我省明确规定,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西的学习经历,截至2015年9月须满一年以上,并由就读中学出具学习经历证明。

  从2016年高招起,我省将由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负责逐一复核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高中阶段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及其学籍材料,严格复核考生提供的与父母或监护人同本的户口簿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

  不受理省外考生在江西借考的申请

  在2016年高招工作中,我省明确提出,不受理本省考生在外省或省外考生在江西借考的申请。原因是考生的报名、体检、评卷、录取等工作均在户籍所在省进行,接受借考考生的话,不仅考生本人不方便,也加大了招考各环节工作的难度。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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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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