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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强制措施应对空气污染
2015-10-27 07:12:06
 

  长沙发布大气污染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湖南日报10月26日讯(陈新贺爱君)今天上午,长沙市发布“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在今年10月至明年2月大气污染特护期,长沙将强力实施减煤、治气、控车、抑尘4项重点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暂停渣土运输、重点企业限产停产、机动车限行禁行等应急措施。

  为应对雾霾高发期,长沙市在这次发布的“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建议性污染防控措施和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其中,强制性措施包括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停驶20%的公务车、禁行黄标车、控制大型货车数量、对重点涉气企业实施限产停产、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道路增加洒水次数、全市禁止烟花爆竹燃放和露天烧烤,以及严禁焚烧垃圾、沥青、塑料、橡胶、油毡、皮草等。

  此外,根据空气质量指数,对空气重污染的预警和应急响应分为3级,即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其中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长沙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将加大污染过程的趋势分析和研判力度,及时准确把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变化情况,发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并建议市民采取相应措施。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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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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