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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排100万专项资金奖补农民合作社
2015-10-23 06:58:53
 

  近日,清新区出台加快推进和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工作方案(下简称“方案”),提出2015年全区农民合作社力争达到900家,比2014年增加500家。为全面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和运行水平,清新区2015年还安排了100万元奖补发展农民合作社。

  ●南方日报记者 贺欢 特约通讯员 丰志毅 通讯员 黄继坤

  全区农民合作社力争达到900家

  《方案》提出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围绕全区现代农业“三品”工程,大力发展生产、加工、营销、服务各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社,扎实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2015年,全区农民合作社力争达到900家,比2014年增加500家。各镇(场)培育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家以上;提升合作社民主管理水平,力争农民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健全率达90%以上。

  《方案》要求,各镇(场)、各有关单位要鼓励和引导当地涉农企业、农村组织、种养大户、农村能人等围绕特色优势产业,结合“一乡一品”、“一村一品”工作,重点抓好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农民合作社建设;积极拓展农机作业、农资供应、科技服务以及农产品包装、储运、流通等新型农民合作社;探索以土地(水面)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机具所有权等入股设立农民合作社,努力实现全区农民合作社数量翻番的目标。

  同时,鼓励和引导农民合作社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推介活动,加强产品营销和市场建设;大力支持农民合作社申请注册商标,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QS等认证,注重品牌建设;引导支持农民合作社建立农产品安全生产记录和质量安全台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加入清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增强合作社及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还要求指导农民合作社加强信息设备条件建设,依托“农村淘宝”、清远市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清远视窗、广播电视网、供销社农副产品电子商务网等网络平台,逐步实现全方位数字化管理,提升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

  今年新成立农民合作社奖2000元

  记者获悉,为保障和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清新区财政部门每年安排预算内专项资金,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2015年安排100万元奖补农民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对2015年新成立的农民合作社给予一次性奖补2000元;重点支持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对新增省、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区在市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1万元。

  在税务方面,《方案》提出农民合作社享受国家和省、市有关扶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困难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农民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民合作社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产品出口的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农民合作社自办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服务项目所得,按有关政策免征企业所得税。

  另外,《方案》还指出要加大其他各项政策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譬如:各涉农金融机构要把农民合作社作为信贷支持重点,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建立贷款绿色通道,实行贷款利率优惠;推进农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和科技创业行动,强化农民合作社技术人才支撑;优先支持经农村科技特派员及特派员工作站认定的农民合作社获取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农业科技成果和承担现代农业适用关键技术应用示范等农业科技项目建设。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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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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