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龙跃梅 通讯员/张永成肖杉芝)记者22日获悉,清远市人大常委会第61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成立清远市地方立法顾问团的报告,确定了15名市立法顾问团组成人员名单。
市立法顾问团主要由法学专家、知名律师和相关行业专家组成,参与地方立法规划研究,对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草案和立法计划草案提供咨询,就立法、监督等履职工作中涉及的相关专业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等。顾问团成员可以采取以下工作方式:提供口头或书面咨询意见;接受委托,组织、参与重要决策或事项的论证、听证、评估会议;受邀参与市人大组织的有关专题调研、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据了解,15名市立法顾问团组成人员中,城建、城市规划、水务管理、环保等部门各1人,律师、教师学者共6人。15人中,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7名,本科7名。法律专业有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