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舜威
对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对屠呦呦突然间荣获诺贝尔医学奖,是毫无预感,毫无思想准备的。一则对医学界领域的事情了解不多,对诺贝尔医学奖的评奖规则及过程知之甚少;二则对屠呦呦也相当陌生,可以说此前连她的姓名也无从知晓,更不要说她的研究领域和成果了。正因为如此,当10月5日瑞典诺贝尔医学奖评委会宣布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的一半授予中国科学家屠呦呦,以表彰她发现了青蒿素这一消息时,许多尚在度假之中的中国人有一种“蒙”了的感觉,连屠呦呦本人也大感意外。屠呦呦发现的青蒿素能够救治无数人,功德无量,她获奖名至实归,含金量极高。人们在为她高兴、为她喝彩的同时,也不禁对多年来将她拦在“两院”之外的“体制”表现出严重的不满。
屠呦呦是一位“三无科学家”:没有博士学位,没有留洋背景,没有院士头衔。“两院院士”是我国科学技术和工程技术界的杰出代表和最高、终身荣誉学术称号,现在,问题来了,一位荣获诺贝尔医学奖的科学家,居然不是“两院院士”,这对早已饱受争议的“两院院士”体制来说多少显得有些尴尬。
屠呦呦的获奖,引发出人们对不合理“体制”的反思,其意义或许会远远超出获奖本身。因为,这种“体制”的不公,对人才造成的浪费、扼杀,不仅仅存在于科学界,同样存在于其他领域。比如,在书法界也同样如此。在一个公平的社会,人人生而平等,科学家和艺术家都是平等的,公平地获得社会资源,获得研究成果、艺术成果后回馈社会。然而,不知从何时起,无形的“体制”,把科学家和艺术家划分为“体制”内、“体制”外两类人,乃至进而划分为三六九等,享受到的社会资源、荣誉地位自然也会有区别。可以想象,如果这诺贝尔医学奖的评定权掌握在“两院”领导手里,这桂冠估计是轮不到屠呦呦头上的。
屠呦呦是幸运的,诺贝尔奖以其巨大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帮助”屠呦呦“突破重围”,反过来终于获得了“体制”的认可。尽管对85岁高龄的屠呦呦来说,这种“被认可”可能已经并不太在乎。而书法家是无法靠这种外在的力量来“突破重围”的,世界上并不存在一个权威机构来评定书法家、特别是“被埋没书法家”的艺术水平和贡献。
然而,屠呦呦获“诺奖”一事,还是值得书法界反思,值得人们来改进“体制”的弊端。书法家们、特别是“被埋没书法家”们,则应该学学屠呦呦的“只顾耕耘,不问收获”的精神,学学屠呦呦不计名利,造福人类的品质,数十年如一日地埋头用功,功夫不负有心人,事在人为,只求自身问心无愧。对一位医学科学家来说,获奖不是目的,能造福人类才是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所在。作为一位书法艺术家,真正的价值也定然在“润格”和“获奖”之外,应该有更崇高的理想追求。
我相信,虽然书法界没有“诺奖”,但只要真正有水平、有成就,是金子总会发光,不是“体制”所能长期遮蔽的。最后评定书法家成就的,是时间,是人民。这一“评定机构”,比“诺贝尔奖评委会”更加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