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个特性看干部教育培训新亮点
四个特性看干部教育培训新亮点——专家解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新华网北京10月21日电(记者华春雨、荣启涵)中共中央近日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专家表示,条例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进行了修改完善,将进一步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是做好新形势下培训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突出表现出四个方面特性。
政治性:坚定理想信念 重视党性教育
按照党中央的要求,条例更加鲜明地强调了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的重要性,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培训内容等方面都做了具体规定,从制度上切实保证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始终是干部教育培训第一位的任务。
井冈山干部学院副院长柯华表示,条例及时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中央的新要求,要求干部教育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姓党”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专家同时表示,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的目的,不仅是要引导干部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还要增强干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最终的目的则是要提高干部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领。”中央党校教务部主任柳建辉说。
实效性:提高质量 按需施教
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周文彰认为,干部解决问题的水平和能力最终要落脚到各个岗位上,提高广大干部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做到教育培训对所有岗位的干部进行全覆盖,实现干部水平的整体提高,同时,还要针对岗位横向的类别和纵向的层次对广大干部进行不同的、有针对性的培训。
条例将“分类分级,全员培训”确立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原则之一,使干部教育培训更加符合自身的规律,更加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此外,专家认为,经过修订的条例更加重视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和效益,着眼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实际,突出强调要“全面提高质量和效益”,对搞好需求调研、改进方式方法、完善考核评估体系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这就从干部教育培训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了保证质量、提高效益的办法措施。”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冯俊说。
严肃性:从严治校 从严治教 从严治学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的鲜明特征。条例贯彻这一要求,鲜明提出了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的具体措施和规定,为确保干部教育培训的严肃性、规范性提供了制度保证。
条例进一步明晰了干部教育培训的分级管理体制,强调地方各级党委必须“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规划,统筹研究部署”,并将“三严三实”精神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对培训计划申报、干部参训、经费管理等各个方面都作出了比以往更严格的规定。
同时,条例把政治合格作为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的第一位要求,提出“要严守讲坛纪律,不得传播违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中央决定的错误观点”,要求从事干部教育培训的教师,必须“对党忠诚、政治坚定,严守纪律、严谨治学”。
此外,条例还通过量化的方式,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参训时间和累计学时进行刚性约束,提出建立健全跟班管理制度,对未按规定参训或考核不合格的干部明确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总之,条例是新形势下从严治党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思想的重要体现。”延安干部学院教学科研部主任赵耀宏说。
时代性:内容拓展 方法多样 机制灵活
干部教育培训只有立足于党的中心工作和时代背景,才能取得实效。专家认为,条例与时俱进,紧贴现实,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管理体制进行了丰富和创新。
在培训内容上,条例提出了加强国家安全观、科学人文素养及外交、民族等方面内容,以帮助干部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
在培训方式方法上,条例提出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网络培训制度。专家表示,用好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将有助于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教学和管理信息化水平,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在机制运行上,条例则根据市场化趋势,提出培训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可以通过直接委托、招标投标等方式,确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等参与干部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干部教育的开放性。
“条例的修订非常及时、必要,适应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需要,对于培养和造就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柳建辉说。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