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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督四保”推进重点项目
2015-10-20 09:57:39
 

  记者日前从省发改委获悉,为加快推进全省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健全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协调调度机制,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大新专”项目四督四保协调推进办法》,全面实施“四督四保”制度,加快推进“大、新、专”项目建设,全力推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协调推进的重点是纳入省“大、新、专”项目库的项目。其中,“大”是指国家和省重大工程包项目,主要包括信息电网油气网络、生态环保、清洁能源、粮食水利、交通运输、健康养老服务、能源矿产资源、新兴产业、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现代物流和轨道交通等;“新”是指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包括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基地项目和其他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专”是指各专业类重大项目,包括农林、水利、能源、交通、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生态建设、社会事业、文化产业、服务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

  《办法》要求落实“四督四保”制度:一是督查推进新建项目,保证开工率。二是督查推进续建项目,保证竣工率。三是督查推进竣工项目,保证达产率。四是督查推进储备项目,保证转化率。《办法》提出从建账、查账、报账等三方面对“大新专”项目实行台账管理。每年初,各地和省有关单位对申报纳入省“大、新、专”项目库的项目逐个细化实化,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省重点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由省发改委审核确认后正式入库;对存在问题和协调调度意见,定期录入该系统,一并建立电子台账动态管理。同时,建立完善月调度机制、项目建设月度快报和季度通报机制。(记者郑莉)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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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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