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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尊严 不容侵犯
2015-10-20 08:18:12
 

  ■ 袁锋

  10月18日,海口美兰交警大队大队长刘建红在设卡进行交通执法时,遭当事人暴力抗法负伤。暴力抗法者已分别被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今日A06版)

  海口开展“双创”活动以来,已发生多起交通违法者暴力抗法、袭警事件。须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依法纠正和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是国家法律赋予交警的职责,其法定权力和尊严不容侵犯。而部分交通参与者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和对警察权威的尊重,是暴力袭警抗法行为的思想根源。

  建设法治社会,要求交通参与者增强守法意识和规则意识,对执法有异议时,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对于暴力袭警抗法、妨害执行公务的行为,必须坚决依法进行打击,维护交警的执法权威和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义与尊严,确保交通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还城市应有的秩序与文明。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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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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