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新媒体
中国搜索
微阅读 > 社会百态
河北交警被无牌车拖行致十处骨折 暴力抗法为何频发?
2015-09-22 09:28:00
 

  原标题:河北交警被无牌车拖行致十处骨折 暴力抗法为何频发?

  9月5日,河北省邯郸市交警对一辆超限货车进行检查处理时,车主和两名同伙拒不配合检查,砸坏执法拖车,轧伤执法交警。同样在邯郸,9月11日,一辆无牌轿车在遇到交警检查时突然加速强行闯卡,将一位交警拖行30余米后逃逸,造成交警全身10处骨折。

  近期,河北省公安交管部门开展“打非治违”统一行动,就在公安机关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却发生多起暴力抗击交警执法事件,造成多名交警受伤。

  “随着城市发展进程的加快和机动车、驾驶员保有量的快速增长,交警部门不断加大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等各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然而,与此同时,暴力抗击交警执法案件却不断增多。”河北省公安交管局队伍管理处处长苏正军说。

  执法屡遭暴力抗击

  9月11日上午,邯郸市交警在城区多处设卡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邯郸市滏河大街与北环路交叉口检查点,交警拦停一辆无牌轿车进行检查。在交警王亚已经拉住驾驶室车门的情况下,驾驶人突然启动车辆加速强行闯卡,将交警拖行30余米后逃逸,导致王亚被同向行驶的厢式货车前轮碾轧,造成全身多处骨折,仅肋骨骨折就有8处。

  事实上,类似的拖行交警案件并不偶见。2014年3月6日,河北省唐山市一名酒驾司机强行闯卡并拖带协警数百米;2014年8月28日,邢台市一名交警在对一辆无牌车辆进行检查时,被司机驾车拖拽1500多米后,甩在路边;2014年12月18日,沧州市一名交警与同事查酒驾时,被一男子驾车拖行1000余米。从全国范围来看,今年3月,上海闵行发生的拖行交警致死案件最为恶劣。

  此次邯郸拖行交警案件发生后,肇事司机周某于3天后投案自首,随后车主及另外一名涉案人员归案。周某交代,涉案车辆临时牌照已经过期,看到交警设卡检查,担心受到处罚,抱着侥幸心理试图加速闯卡一跑了之,没想到将交警拖出数十米造成严重伤害。

  侥幸心理是暴力抗击交警执法的一个原因,但也有一些当事人完全出于故意。2014年2月18日,衡水一辆“黑客车”闯卡逃逸过程中,多次撞击追来的交警;2014年6月11日,邯郸临漳大队民警在对一民办学校运送学生的客车进行安全检查时,被校长与十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员殴打,3名执法人员受伤;今年1月8日,石家庄交警在处理一辆违停套牌车辆时,两名男子将执勤协警殴打致伤。

  河北省交管局不完全统计显示,2014年至今年5月,河北全省共发生有媒体报道的严重暴力抗击交警执法案例13起,造成19名交(协)警在执勤一线受伤,案件涉及衡水、唐山、邢台、邯郸、石家庄、沧州6地。“此数据尚不包含辱骂推搡、对交警拳脚相加等轻微抗击执法事件,而这类行为几乎每天都在发生。”河北省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道路交通管理面临的难度和压力日益加大,为了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安全有序畅通,交警的执法力度必然加强,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和规则意识如果不强,发生交通违法后极易与交警产生冲突。”苏正军说。

  面临不良执法环境

  今年6月初,一段“衡水景县交警与群众互殴”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流传,关于“交警打人”的话题立时成为舆论讨论的热点,网络一时充斥着对衡水交警的批评。然而,事实真相却是交警在查酒驾时遇到暴力抗法。

  6月5日下午,景县交警开展治理酒驾行动,一辆小轿车在遇到检查时突然调头逆向逃窜,执勤民警果断控制住该车。经酒精测试,驾驶员王某涉嫌醉酒驾驶。在被带离做进一步处理时,3名随车醉酒男子下车后辱骂、撕扯、殴打交警,其中1人还躺在车前阻碍交警对车辆进行暂扣。而网传视频反映的正是执勤民警制服3名暴力抗击执法人员的过程。

  有舆情分析师认为,公安民警处在社会矛盾冲突的最前沿,很容易受到个别利益受损民众的攻击,并成为他们发泄的对象。而就社会关注而言,舆论一般更多地把目光聚焦在民警执法权是否正确行使上,而较少关注民警权益的保障,甚至在一些执法过程产生冲突后,舆论出于同情弱势群体的心理,会在一定程度上模糊对事实的判断。

  9月5日,邯郸发生超载货车司机暴力抗击交警执法案件,3名男子强硬阻挠执法人员对货车进行检测,一名男子直接驾车从交警脚上轧过去。当受伤交警坐在地上无法站起时,3名男子却起哄大喊“交警讹人了,交警碰瓷了”,造成大量群众围观,使交通拥堵长达4个小时。

  在日益复杂的执法环境中,交警作为执法者既要面对行为违法的执法相对人,又要考虑到社会与公众的关切,在一些法律意识淡薄、态度强硬蛮横的违法者面前,很难做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教授刘艳玲看来,尽管相关法规对保护民警执法权益作了规定,但存在操作性不强、处罚偏轻、缺乏威慑力等问题,特别是在处理警民冲突中缺乏明确法律依据,影响了民警良好执法环境的形成。同时,“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执法理念,也不排除客观上助长了暴力抗法者的嚣张气焰。

  “交警面临的执法环境不良状况是造成暴力抗击执法问题的主要根源,其中既有交通法规宣传滞后、群众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浅薄、交警执法业务能力不强、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问题,也有相关立法和社会舆论忽视民警执法权益、民众对执法人员戴着‘有色眼镜’的无奈。”刘艳玲说。

  违法行为成本过低

  衡水市景县暴力抗击交警执法案件发生后,醉驾当事人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暴力抗法的3名男子,1人被依法刑事拘留,另两人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今年5月,河北省交管局通报了2014年以来发生的12起严重抗击交警执法事件。苏正军表示,这12起案件发生后,每一起暴力抗击交警执法案例中的当事人都无一例外的受到了法律制裁,绝大部分人员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然而,在诸多暴力抗击交警执法案件中,由于取证困难和执法力量所限等原因,暴力抗法人员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只是少数,甚至在一些案件中,当事人与现场群众不支持配合执法人员取证,致使暴力抗法行为难以认定,在一定程度助长了抗法行为人的气焰。

  在暴力抗法案件中,不法分子最大的违法成本即有可能构成犯罪并且承担刑事责任。按照刑法相关规定,暴力抗法行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妨害公务罪,所以一些暴力抗法分子被依法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河北省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需要看暴力抗法者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如何,如果伤害仅是轻伤或以下,则定妨害公务罪;如果构成重伤或以上则定故意伤害罪或相应罪刑。“对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暴力抗法者,可能只是教育或者治安拘留15天以下,这样的违法成本实在太低”。

  据了解,尽管人民警察法及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都对暴力袭警作出规定,明确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经警告无效,警察可以使用武器。不过,针对一般的暴力抗击交警执法案件,这些规定并不适用。

  有专家认为,针对暴力抗击交警执法案件增多的问题,需要在民警保护自身安全和打击制止违法行为之间,找到法律的平衡点,当务之急是要在现有法律框架内,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加大对不法者的打击力度。见习记者 周宵鹏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小微

热图推荐

来源 | 法制日报

精彩热图

 
 

新闻热搜榜

24小时热评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