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广发银行:
按照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部署,我市将于近期将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原广发银行医保卡(以下简称医保卡)医保个人账户结转至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保障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保卡相关事项
(一)2015年11月1日零时起,停止医保卡个人账户消费,并对余额进行冻结、结息;
(二)2015年10月15日起停止医保卡制卡、发卡、补卡,并停止冲卡、销卡等相关业务;
(三)2015年11月起医保个人账户划入已激活保障卡,停止划入医保卡;
(四)医保卡个人账户结存余额将在清算后逐步分批划入保障卡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预计将在2015年12月底完成已激活保障卡参保人的个人账户结转工作;
(五)保留医保卡金融功能,医保卡金融账户余额不进行结转,暂不办理销户业务。
二、原广发银行医保卡POS机处理事项
2015年11月1日零时起,广发银行停止原医保卡POS及刷卡业务,原广发银行医保卡POS机按如下方式处理:
(一)商户自费购买的,由商户自行处理,不做退机退费处理;
(二)商户租用广发银行的,2015年11月3日起,由商户提供设备和押金单至广发行运营部办理退机退押金手续;
(三)广发银行免费提供的,由广发银行自行回收;
(四)广发银行在2015年11月15日前完成与商户的资金清算工作。
关于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转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