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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化解交通肇事赔偿案
2015-10-16 02:22:05
 

  本报讯(乔元兀陈丙祥)日前,抚松县人民法院泉阳法庭经过潜心研究,妥善化解了一起古稀老人交通肇事赔偿案。

  陈老太年近古稀,她在乘坐王某驾驶的出租车由松江河返回泉阳时,与一辆大货车相撞,后经交警认定为大货车全责。车祸导致陈老太两次住院,花费9000多元钱,给生活困难的老人一家雪上加霜。

  据陈老太叙述,由于大货车是桦甸的,路途遥远,以侵权起诉大货车主会导致案件审理时间长,拿到赔偿款的时间慢,因此,老人直接以合同违约将家在本地的王某、挂靠单位及王某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接手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卷宗、询问当事人及咨询保险公司,了解到陈老太身体正在恢复中,但仍需继续治疗,急需这笔赔偿款。除了陈老太,车上还有另外一名伤者也在住院治疗。如果判决王某、挂靠单位及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会导致大货车不当得利,不能使真正侵权人得到惩罚,并且出租车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保险公司会认为王某无责不应理赔。如果事后上诉,原告陈老太则不能及时得到赔偿款。

  为使纠纷尽快合理解决,承办法官给予王某时间联系大货车的保险公司,通过申报保险程序获得赔偿,另一方面让陈老太和另外一名受害人积极准备各项材料。在材料收集完成后,委托王某前往桦甸市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在材料递交后不久,王某就将保险赔偿款送达法庭。当陈老太如愿领取到保险赔偿金时,高兴地称赞法官办事效率高,真心为民解忧。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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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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