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王艳群通讯员/黄东玲)9月1日起,南宁市开展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活动,该市文明办、交警选取了市区81处人行横道作为“礼让斑马线”示范点。经过阶段宣传,9月24日交警部门正式对机动车经过斑马线进行道路抓拍执法。据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显示的数据,截至上个月底,通过抓拍界定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共163起。
9月24日上午10时59分,东葛路教育学院前路段,一名行人已步行在斑马线上过街,公交车看到后自觉地停在了斑马线外,而一辆白色桂A牌小轿车却没有让行,径直在行人面前通过斑马线,行人只好站在原地等该小车通过后才行走,这辆白色小轿车成为南宁市“礼让斑马线”活动不让行交通违法第一车。
据了解,对于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交警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4条第1款第2项,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记3分、罚款150元的处罚。
如何界定机动车在经过斑马线时不让行呢?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民警介绍,只要行人已经步行进入斑马线,机动车辆应该主动停车让行,一般情况下,民警要根据连续抓拍的多张照片来判定车辆是否让行,而行人也应该快速通过。
在南宁交警指挥中心的视频显示:在经过斑马线时,公交车和出租车基本能够做到主动礼让行人优先通过,而其他车辆包括私家车,自觉让行的意识还有待加强。目前,南宁市244个信号灯控制路口已全部施划了斑马线,在35处路口路段安装了行人过街倒计时信号灯,全市274所中小学校门前设置了斑马线和减速让行标志,81个“礼让斑马线”示范点也安装了抓拍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