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珂 通讯员 徐国栋)日前,由省科技厅牵头完成的“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建设发展规划”获科技部批准,这标志着我省技术转移工作列入国家技术转移“2+N”体系布局。
按照科技部对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战略规划,全国将构建“2+N”技术转移体系。“2”是指在中关村建设国家技术转移集聚区、在深圳市建设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N”是指在中部、东部、西北、西南、东北等地建设大区域技术转移中心,同时建设海峡、亚太、欧盟、东盟等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以及海洋等行业性技术转移中心。
据悉,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依托福建虚拟研究院——海峡技术转移中心筹备建设,科技部将在方案实施、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等方面给予支持。中心建设定位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支撑平台、两岸技术转移的对接平台、服务自贸试验区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的技术集聚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