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记者赵晓辉、许晟)中国证监会9日发布《证券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程序化交易的定义,建立了申报核查管理等严格的监管制度。
管理办法明确,程序化交易即“通过既定程序或特定软件,自动生成或执行交易指令的交易行为”,规定程序化交易者需要事先进行信息申报,经核查后方可进行程序化交易。
为加强系统接入管理,管理办法要求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建立程序化交易接入核查制度,与客户签署接入协议,对程序化交易系统接入进行持续管理;要求证券期货交易所制定相关程序化交易系统接入管理标准,明确风险控制要求。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将就程序化交易系统应当具备的风控功能及相关的接入管理出台行业标准,并定期开展检查。
管理办法要求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建立程序化交易和非程序化交易的风险隔离机制,对程序化交易账户使用专用的报盘通道,并分别设置流量控制。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加强客户和自身程序化交易的指令审核,并适时进行人工复核。
针对一些程序化交易使用境外服务器的问题,管理办法规定,境内程序化交易者参与证券期货交易,不得由在境外部署的程序化交易系统下达交易指令,也不得将境内程序化交易系统与境外计算机相连接,受境外计算机远程控制。
管理办法还授权证券期货交易所针对程序化交易制定专门的收费管理办法,根据程序化交易的申报、撤单等情况,对程序化交易收取额外费用。
对于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证券期货交易所将依法采取警示、限制账户交易、提高保证金、限制持仓、强制平仓等自律监管措施;证券、期货业协会将建立违规程序化交易者的“黑名单制度”,在一定时间内,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均不得接受其程序化交易委托;中国证监会将视情况依法采取监管措施等。
据新华社北京10月9日专电(记者赵晓辉、陈文仙)中国证监会9日通报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技术专项检查情况,决定拟对3家证券公司暂停新开证券账户1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按照证监会年初既定工作计划,2015年8月中旬,证监会组织部分派出机构对25家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含相关子公司)的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及运行安全等事项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
通报说,检查发现,部分机构落实《关于加强证券公司信息系统外部接入管理的通知》《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不认真、不深入,存在前期自查中漏报涉嫌配资账户,或者部分产品下设子单元违规进行证券交易等问题,严重违反证监会“了解你的客户”等监管规定。
对此,证监会决定:拟对3家证券公司暂停新开证券账户1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对1家基金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办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备案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对1家基金公司、2家基金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办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备案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存在违规问题的1家期货公司风险子公司,期货业协会将采取自律惩戒措施。
此间有舆论注意到,早在9月11日中国证监会曾通报称:日前对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方正证券等4家证券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真实身份等违法违规案及浙商期货涉嫌违反期货法律法规案调查、审理完毕,拟决定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