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9月27日电(记者王成)福建省交通厅日前出台新规,要求结合城市道路功能设计的普通国省道项目,实现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分隔设置,使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证交通安全。
对因条件受限,确实需要采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合并设置或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合并设置的,道路横断面布置应符合《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的规定,并应按照规定设置隔离措施和防撞设施。
结合城市道路功能设计的普通国省道隧道,长度大于1000米的,严禁在同一洞内设置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长度小于等于1000米的隧道需要设置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时,必须设置安全隔离设施。
结合城市道路功能设计的普通国省道桥梁,应充分考虑城市发展规划和群众出行习惯,合理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同时在桥梁两端接线上,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不应中断,或宽度发生急剧变化。
近期暂无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需求的,结合项目近、远期功能和城市总体规划,经技术经济论证后可暂不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但应在总体布局、平纵线形和横断面布置上预留远期实施机非分离、人非分离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