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2012年至2015年1季度,39个月,12起事故,18人死亡,这一连串数字背后,大冶有色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受到严厉的处罚。但大冶有色并没有因此而一蹶不振,他们痛定思痛,立行立改,把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追求“零死亡”作为最神圣的职责,不断强化安全理念、主体责任、基础管理、安全考核、安全追责、安全培训等,以饱满的精神,“重整行装”再出发,打造全国的示范矿山和标杆矿山。
立行立改“重整行装”再出发
大冶有色铜山口矿发生“3·16”(2014年)、“3·11”(2015年)事故,其一度被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
4月8日至10日,省安监局局长刘旭辉带队对大冶有色开展为期3天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专家会诊时,发现铜绿山、铜山口两家矿山共存在46项问题。其中违法行为4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5项、一般隐患37项。大冶有色因此而被约谈、处罚及督促整改,铜山口矿井下基建工程停产。
大冶有色董事长张麟在约谈会上做深刻检查:“我们深表歉意,深感痛心。一定深刻反思和检讨,不断强化安全理念,不断强化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基础管理,不断强化安全考核,不断强化安全追责,确保大冶有色在安全发展的道路上走得更快、更好、更稳。”
短短数月,承诺兑现。
8月6日,省安监局总工程师闸源虹率检查组来到大冶有色对之前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铜山口矿地下基建工程复工进行专项检查。
闸源虹对大冶有色的整改工作予以肯定,并对该公司安全理念、制度建设、教育培训等方面发生的根本性转变表示称赞。
“自‘3·11’事故以来,大冶有色领导班子认识深刻,措施有力,还多次带队到先进企业取经,充分说明事故真正触及大冶有色领导层和管理者的灵魂,大冶有色确实是痛定思痛,确实在努力通过工作的改进,扭转被动局面。”闸源虹说。
检查组非煤矿山安全专家称:铜绿山矿、铜山口矿非法违法行为已基本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及一般隐患的整改也基本完成。
转变观念 领导干部以上率下抓安全
“过去公司部分管理人员存在错误的安全理念,认为有色行业属于高危行业,出现工亡事故很平常。直到铜山口矿接连发生‘3·16’、‘3·11’事故后,真正令公司上下受到极大触动,决心彻底转变理念——把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追求‘零死亡’作为最神圣的职责……”大冶有色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黄金刚说。
此后,该公司领导层将安全生产工作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无论大会小会,董事长张麟总是不忘再三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安全生产工作是所有领导干部的事,不只是安全管理部的事,领导干部要亲自主抓这项‘天字号’工程。安全隐患整改要不遗余力,投入不计成本、不设上限,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关于成立安全管理部的通知》、《关于推进领导人员下基层解决问题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相继下发。
安全管理人员和机构设置得到了加强。黄金刚原先负责环保工作、质检计量工作,如今他的职责就是集中精力抓安全生产。安全环保部门一分为二,分设安全管理部和环境管理部。其中,安全管理部下设安全室、督查室、综合室,定员编制15人,而在此之前,安全环保部从事安全管理人员为9人。此外,该公司还为安全管理部配备了1台专车,全天候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安全管理督查纠偏、检查考核。
其次,下发《关于推进领导干部下基层解决问题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司总部副科职及以上领导干部,公司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其职能部门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每人挂点一家单位,结合自身分管工作,深刻剖析、分析掌握挂点单位安全生产实情,查找问题与不足,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此外,大冶有色还独辟蹊径,采用多种方式开展安全培训和安全警示教育,还举办了丰山铜矿尾矿库应急抢险预案演练和物流公司硫酸泄漏道路应急演练。
特邀省安监局巡视员刘向东为中高层管理人员作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举办了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与风险防控知识培训班。制作了矿山单位入井安全须知视频和新职工下井安全教育视频,启动了120余个岗位标准作业流程视频制作。
每天早晨通过短信平台系统发送安全警句,实现15000余名职工(含外包人员)信号全覆盖。
严上加严 新增、修订39项管理制度
铜山口矿副矿长童建华现在每月带班下井8次,白班10小时,晚班12小时,汛期时则是24小时。童建华粗略地算了一下,他每个月在井下工作至少200小时。如果出现该带班而未带班的情况,单位则会按照擅离职守处理,发现一次扣5000元;未完成当月带班下井任务,发现一次扣1000元;未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或下井时间不足,发现一次扣1000元。
这些严如“军规”的管理制度,源于最新修订的《领导带班下井管理》,要求矿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安全总监,以及矿山基建、采掘工程承包和劳务分包工程项目部的负责人,通过带班下井,与职工同上同下,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
5月6日,大冶有色安全管理部在铜山口矿检查发现,5月3日带班下井副矿长张征兵、5月6日带班下井副矿长郭胜红,虽然上午与工人同时下井,但下午未能与工人同时升井,视为带班下井时间不足。依新规对张征兵、郭胜红每人处以1000元罚款,矿长郑能受“连坐”罚款1000元。
新的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延长了领导井下工作时间,考核、处罚上也更加严格,刚开始带班领导也觉得有些“吃不消”,但几个月下来,安全隐患数量直线下降,“三违”行为明显减少,这些变化令各单位心悦诚服地去严格执行带班下井制度。
当然,需要严格执行的制度不仅仅只有《领导带班下井管理》。铜山口矿“3·11”事故发生后,大冶有色将完善制度作为规范化安全管理的重要抓手,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全面梳理,新增了《高风险区域多人作业安全管理》、《井下井筒作业安全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等12项制度,修订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27项制度,重新明确了工作要求和标准,细化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明晰了工作标准及流程,强化了制度的执行力。
大冶有色重新修订完善的《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采取最严谨的标准、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追究事故责任:发生3起轻伤事故,车间级责任人要被免职;发生2起重伤事故,降职处分要追查到厂矿层级,经济处罚要追查到公司层面;发生工亡事故,免职处分则要追查到厂矿级以上领导。
工程外包 安全管理坚决不外包
“对外包单位、人员的安全监管不力,成为大冶有色事故多发、高发的罪魁祸首。”总经理翟保金说,如今大冶有色坚持“安全管理坚决不外包”原则,进一步强化外包安全管理制度、流程、职责梳理工作。
新的外包管理制度从9个方面强化了属地单位、外包单位、相关部门的责任,保证了外包安全管理体系完备。从6个方面细化了落实安全生产统一管理的规定,保证了外包工程管理过程到位。
如对外包单位的准入上,大冶有色提高了门槛。凡在大冶有色(各单位)参加工程招标和承接工程项目的单位,应持有该公司安全管理部签发的《外包工程安全资格准入证》。否则,外包单位不准参加投标,发包单位不准办理发包手续、组织工程施工。
大冶有色铜山口矿还制定了《专职安全员派驻外包工程队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安全督察队,24小时“三班倒”深入外包单位井下各作业区域,强化外包安全动态监管。对不执行安全协议、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有权制止、处罚或立即责令其停止施工。对存在管理问题的外包单位,坚决执行先停产整顿,达不到要求的,坚决清退。
6月28日,督察队人员发现铜山口矿外包单位之一——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铜山项目部(以下简称“华冶铜山项目部”),有外包人员在北沿523斗井高空作业时未系安全带,现场负责人也未及时制止,督察队立即要求停止施工,相关涉事人员及负责人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再上岗,华冶铜山项目部受到1000元处罚。以前外包人员出现类似‘三违’行为,很少受罚。
不同以往,属地单位必须与外包工程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权利和义务,外包单位向属地单位预交一定金额的安全保证金。如果外包单位年度发生1人工亡事故执行至少30至40万元的扣款;年度发生2人及以上工亡事故的,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提出收回《外包工程安全资格准入证》。而一旦被收回准入证的外包单位,就等于被拉入“黑名单”,很难再有机会承接到大冶有色的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