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瓦房司法所副所长 任峰 指导教师 帅婷
河西区13个基层司法所是基层政法系统和政府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街道辖区内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社会管理等九项职能,在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司法所既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保障力量,又是建设力量,是依法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民主、塑造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机关,在构建社会和谐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因此,在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必须从社会管理创新的高度出发,重新探索司法行政的功能作用。真正把握时代规律,才能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基层司法所积极向社会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引导人们依法办事、合理表达合理诉求,从源头上减少各类矛盾和纠纷的发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法治基础。下瓦房司法所依法调处了一些历史遗留疑难纠纷,有效地防止了民间纠纷的激化,每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近100余件,调解成功率在99%以上,当事人履行率100%,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基层司法所应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把法治教育与专项治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创新普法方式,注重普法效果,通过“法律进万家”活动,培育更多的“法律明白人”;依法履行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矫正、帮扶、考评、回访等日常教育、转化工作;积极探索社区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的安置帮教基地,实现帮教信息化,工作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