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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咨询”有法可依 金钟司法所予以纠正
2015-08-27 08:18:48
 

  本报讯(记者石孝义通讯员周莹)近日,金钟司法所工作人员对一家贴有“律师咨询”字样宣传广告的店面进行了检查,并予以纠正。

  位于金钟新市镇某小区底商的一家名为“诚至恒源代理记账”的店面张贴着“律师咨询”字样的宣传广告。根据《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律师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住所以外设立办公室、接待室承揽业务。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负有对辖区律师、法律工作者执业的监管职责,因此,司法所工作人员对该店铺进行走访检查,进一步掌握情况。

  检查得知,该店面主要从事代理记账的相关业务,律师咨询业务尚未开展。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其介绍了《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其守法经营。该店面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将“律师咨询”的字样除去,不会从事与政策法规相违背的业务。

  金钟司法所将继续关注该店后续的经营活动,如发现其从事与律师管理相关规定不符的业务范围,将立刻予以劝诫,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区司法局。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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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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