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举行《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草案)》听证会
湖南日报9月23日讯(记者 左丹 通讯员 李旭林周承志)今天,湖南省教育厅举行《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草案)》(以下简称“校车办法”)听证会,来自政法界、企业界、教育界、新闻界的16名听证代表,3名旁听代表,以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会。据湖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校车办法”扩大了湖南校车概念,将幼儿园校车一并纳入校车规范化管理范畴。
据介绍,湖南省目前需乘车上下学的学生253万人,获得使用许可的校车约2.0146万辆。目前全省123个县市区15个开发区中,有93个县市区采用了农村客运模式、26个县市区采用了专营模式、19个县市区采用了公交模式、客运模式、专营模式并存的模式。各市州、县市区均建立了校车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部分县市区还进一步明确了乡镇(街道)校车安全管理的职责,我省校车管理已经基本进入了常态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为了切实规范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乘车安全,2015年8月,省教育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形成了“校车办法”听证稿。听证稿从管理职责、校车要求、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校车许可程序、校车行驶线路、驾驶校车许可、校车通行安全、安全教育等多方面做出了规定,并重点就如何更有效破解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学生用船管理、校车运营模式的确立、校车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建立、校车发展方向、学生乘车安全照管、校车管理过渡期的确定等七类主要问题做出了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
参加今天的听证会的16名代表,有法学院教授、乡村教师、政府官员、新闻记者、县校车办主任、校车公司经理、幼儿园园长等,代表非常广泛。大家围绕部门如何联动监管、如何更有效提升驾驶员的技术素质和工作待遇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发表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教育厅负责人表示,他们将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校车办法”进行进一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