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弛武玥)以“捞人”为名,李某骗取朋友前妻的一万元钱,朋友在发现被骗后,替李某将钱还上,随后找到李某索要钱款,却被李某诬告非法买卖枪支。近日,丰台法院判决李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年近60的李某与王先生有20多年的交情。去年4月,李某听说王先生前妻的妹妹被警方拘留,便对王先生说可以帮忙把人“捞出来”。王先生赶紧让前妻送来1万元钱。但一个星期后,李某承诺的事情没有一点进展,王先生的前妻要求李某还钱,李某总在搪塞。王先生便替李某将钱还上。
半年过去了,李某仍未还钱,王先生便威胁将此事告知李某老婆。而李某借着酒劲去派出所,诬告王先生非法买卖枪支。李某的诬告行为受到了行政拘留处罚,而其因诈骗也被公诉。
刘苏雅 J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