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官员:有的地方政府理解片面 盲目将农村中小学撤并
让村小课堂“活”起来 李亚楠 摄
师资不足、村小分散、资金不够,农村教育发展有短板。但基层的教育局长说,孩子耽误不得,再难也要把短板补起来——
■王向明
小规模校要办好
本世纪初以来,我国农村中小学开始了大规模的撤校并点,中小学数量特别是小学数量迅速减少。应当说,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是切合实际的。
但近年来,随着校车问题、寄宿制学校后勤保障问题的出现,国家强调要办好村小和必要的教学点。对此,我们不得不思考,学校布局调整的出发点应该在哪里?
问题在于,有的地方政府理解片面,导致盲目撤并。少数地方之所以“积极”撤点并校,究其原因,一是财政投入不到位,无法保证所有校舍安全;二是教师配备不到位,特别是缺少英语和音体美教师,由此减少办学点,进而减少教育投入。
过度撤并学校带来的后果是由教育为社会服务,变成社会为教育服务。不少家长为了让孩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背井离乡,带着孩子到城镇租房。这无形中加大了孩子的教育成本。
事实上,学生的成长是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呵护的,三者缺一不可。特别是小学生过早地进入寄宿制学校,对亲情的观念就难以形成,还可能形成恐惧、陌生和不信任感。而学校更是一个村庄的心脏,一个没有学校的村庄是没有生气的村庄。
那么,我们对学校的布局、对村小的设置,是从质量的角度出发,还是从人的成长的角度出发?毋容置疑,应该是后者。“一个人最天然的需求就是亲子需求。”不管哪一级政府,不论哪一个层次的教育,在规划学校布局的过程中,都要考虑人的成长规律,把人的成长放在第一位。
因此,设置学校应该体现国家政策,体现民众意愿,体现人文关怀。当然,保留村小和教学点仅有教育部门的力量也远远不够,应该有财政部门的财力支撑,应该有编制部门的编制支持,全方位形成支持农村教育的格局。
农村课改必须改
目前,农村的中小学课堂可以分为两类。一部分学校的课改大潮风起云涌,势不可挡;而另一部分依然坚守传统教学,不敢越雷池半步。
课改,搞还是不搞?
坚持搞课改的校长和教师说,教学的最终目标是让学生学到知识,学会学习。教学没有学生的参与,就失去了内因。不把学生放在主体地位的教学,教师再努力也是事倍功半。
有的校长认为,课改需要一定的投入。有的教师说,农村生源不如城市。对于这样的生源来讲,教师教都教不会,自己怎么能学会?
因而,在一些大面积推行课改的学校,一旦出现中考、高考成绩的波动,就会对课改提出质疑,接下来就是走回头路。
其实,推行课改的学校,改变的是观念,受益的是师生。当前的社会正处在转型期,我们的教育也正处在转型期。社会在变,家长在变,学生在变,那么我们的教育方法也应该变。
我们教学的对象是学生,教学的过程必须以学生为中心。让学生参与课堂,让学习主导课堂,这些都是不容置疑的。让学生参与课堂最大的阻力,并不在于学生是否愿意参与,而是教师如何从课堂主导者转换为课堂组织者。
课堂改革固然有着相对固定的模式,但对学校来讲,需要的是充分的认识和理解;教学改革存在着无数种可能,对学校来讲,需要的是勇敢的尝试和科学的创新。
课堂是学校教育的主阵地,如何在新课程改革中,推进课堂教学的改革?如何既重视学生的认知发展,又重视学生的情感发展?如何通过教学模式、教学设计、教学策略的创新,使课堂成为学生个性发展、品质健全、生活化的平台?这都需要农村校长和教师,乃至教育部门去认真地研究。
村小编制盼落实
发展农村教育,编制是绕不开的难题。以山西省为例,该省目前执行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仍然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山西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的通知》,当时确定农村初中师生比为1∶18,农村小学师生比为1∶21,这一标准对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深入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无疑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该标准出台已有十年时间。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进,农村情况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农村地区人口居住分散,条件比较复杂,有的小学校即使开齐了1至6年级,也不可能达到100人。而教师按规定定编也就不到5个人,这样即使教师每堂课都不休息,也还有一个班的课没有人上的。而在一些偏僻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情况就更为糟糕。
某县农村小学有85所,其中教学点有51个。一个有20名学生的教学点,按标准只能配备1名教师。但这个教学点有4个年级,1名教师完成4个年级的教学任务,是绝对不可能的。
尤其是边远山区地广人稀,教学点多、成班率低,导致村小学和教学点教师人手紧缺,无法进行正常的教育教学。因而各学校只能采取雇代课教师的办法。导致不少没有教师资格证的人走上教师岗位,其教学质量可想而知。
可喜的是,在2012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都指出,要加强教师资源配置管理,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这一政策对于村小和教学点的生存发展,无疑具有积极的作用。
但是政策的实施并不是发个文件就能完成的。编制部门对于农村教师的补充机制,奉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准则,不开绿灯,不给支持,导致村小和教学点难以为继。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各级政府加大力度,综合协调,做到具体情况具体操作。应该区别对待农村学校和城市学校、走读制学校与寄宿制学校,在确定师生比时,多考虑农村的实际,以能落地生根的政策措施支持农村教育的发展。(王向明 作者系山西省沁县教育局局长)
(来源: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