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9月21日新媒体专电(记者汤阳)记者21日从淮南市公安局获悉,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淮南在校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经警方连日调查认定属于交通事故,骑车女大学生承担主要责任。
警方通报显示,2015年9月8日17时许,淮南师范学院在校学生袁某在其辅导员葛老师的陪同下,来到龙泉派出所求助:请求值班民警帮助调取监控,查看其当日上午7时40分许骑车经过中国一汽淮南服务站门口时,是否撞到了一位老太太。
当晚,袁某通过新浪微博发言称,自己是淮南师范学院大三学生,当天早晨“因扶起了一个摔倒的老人而反遭诬陷”,由于现场没有视频监控,希望路过的目击者能为自己作证。该微博发出后引起网友广泛关注。
经事发地龙泉派出所多方调查取证,证实袁某骑车经过桂某某时,相互有接触。遂移交交警田家庵二大队处理,经交警田家庵二大队调查,认定属于一起交通事故。大学生袁某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桂某某承担次要责任。淮南市公安局宣传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交通事故主次责任的划分,是有明确依据的,其依据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