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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开证明后怎么办
2015-09-21 13:15:10
 

  民政部近日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开常用的“单身证明”。前段公安部也宣布公安机关不再开具“我妈是我妈”等18类证明。

  近年来,“磨破嘴、跑断腿”的办证难,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证明自己还活着”“女孩证明自己是女孩”……这些听起来似乎不可思议的证明,却神一样存在着。林林总总的疑难杂“证”不仅增加了社会管理成本,还压抑了人们干事创业的活力和热情,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侵害公民的正当权益,以至于人们质疑“这些办事机构到底是出于对老百姓负责的态度,还是在故意给老百姓设置障碍?”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笔者一方面期待更多的部门积极跟进破解疑难杂“证”问题,另一方面也希望在简政放权过程中防止“单兵突进”,给群众带来新的不便。毕竟造成办证难的原因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如果一些单位单方面决定不再开具相关证明,而其他单位仍继续要求百姓必须开具,则很可能导致以前跑断腿还能办成的事因办证无门变得更加纠结。

  规避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各部门之间加强协调、沟通,消除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最好是能从源头上消除疑难杂“证”,即各部门将各种没有必要的证明从简政放权的清单中全部剔除;证不存在了,也就不存在难不难办的问题了。另一方面,要全面推进基础信息共享机制。作为一种社会甄别机制,一些证明的存在有其必要性。对于有些暂时无法取消、还有存在必要的证明,各部门应协同配合积极建设和完善覆盖全国人口、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婚姻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切实减轻百姓办事负担。⑧5(邓子庆)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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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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