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综治办带队看望慰问文建光的家人。
9月14日,四川新闻网独家报道了《渠县19岁男子为救轻生女溺亡 骨灰回乡却需向爷爷隐瞒》一文后,不少市民和网友纷纷在网络上为年轻小伙文建光的见义勇为行为点赞,并为他的离去感到惋惜。9月18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渠县了解到,截至目前,文建光家人已经办理好在渠县城区科华·南城印象退房的相关手续,渠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有庆镇政府及云岭村的主要领导还前往看望慰问文建光的家人,并号召全县人民向文建光等见义勇为者学习。
“当我们从互联网上看到该消息后,还在评论中为文建光的见义勇为行为点赞。”9月18日,渠县科华·南城印象销售部门刘经理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直到之后文建光家人的到来,他们才知道原来文建光就是本小区的业主。“考虑到他们家人的实际困难,公司领导当即表示合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一律由公司承担,当初文建光购房时所支付的费用则原原本本地退还其家人。”
“渠县人文建光在他人生命遇到危险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用自己宝贵的生命诠释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他的英勇救人事迹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赞许。”9月18日,渠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匀匀表示,近年来,渠县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始终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着力培养和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全县上下涌现了一大批见义勇为、惩恶扬善的先进典型,他们胸怀正义、临危不惧,以实际行动展示了人间大爱,传递了正能量,他们的事迹值得全县人民学习。
为此,渠县上下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逐步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见义勇为保障体系,确保见义勇为者不仅能得到荣誉肯定、道德赞扬,还能伤有所治、老有所养、生活有优待,当地党委政府要关心他们的生活工作情况,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让他们时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确保我们的英雄流血不流泪。
(记者 董晓梅 张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