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9月17日电(记者齐健)贵州省将从10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类地区增加350元到400元不等。
记者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此次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为:一类区每月1600元,二类区每月1500元,三类区每月140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每小时17元,二类区每小时16元,三类区每小时15元。此次调整后贵州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山东省相当。
据了解,一旦发现用人单位支付的月薪酬少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服务热线12333投诉,也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相关部门有权责令企业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