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金锋
近日,佛冈县政府在县人民中心举行政府法律顾问签约仪式,县长梁金鉴代表县政府与邝庆刚等5位律师进行签约并颁发聘书,本次法律顾问的聘请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进行,聘请期限为3年。
早在2013年,清远就出台了《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规则的通知》,要求建立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今年3月份,清远借鉴佛山的做法,为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中的7位副市长实行“一对一”的法律顾问配备。
如今在清远,专业律师成为政府法律顾问、充当政府依法行政智囊,政府施政前问计政府法律顾问已经成为常态。县(市、区)开展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也发挥作用,清远法治建设正在从各个层面、不同领域同时推进。
清远地域广阔,农村居多,法律顾问在走进村居的同时,其工作方式还应该更主动一些。众所周知,由于长期以来农村农民法律知识掌握不多,“一村一法律顾问”让律师参与农村基层事务,实际上就是在开展普法,农民懂得法律,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村官懂得依法管理村务,更能倒逼或督促基层政府依法行政。
笔者前期下乡走访发现,有些地方的驻村法律顾问可沦为“摆设”,有的仅仅是在村委会办公室留一个位置、放一盒名片,长期只见位置不见人,很多村民都不知道,驻村法律顾问究竟是干吗的?窃以为,要发挥驻村律师的积极作用,应该做好三项工作。一是主动为村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二是参与村居矛盾纠纷的解决;三是协助规范村居的管理,村委也应该动员村民“有麻烦,找律师”,这样才能形成依法办事的氛围。
就全市而言,聘请法律顾问已经形成常态。但有些官员仍然缺乏必要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在作出重大决策时,甚至在项目筹备、运作阶段也不主动邀请律师参加分析、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当纠纷出现、无力解决时,又寄托律师力挽狂澜,结果可能只会是失望的。
笔者留意到,省委第十巡视组日前向清远反馈巡视情况时指出,有的领导干部通过违规干预土地出让、工程建设为亲属谋取私利,收受红包、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和借学习考察之名公款旅游等问题仍有发生。时至今日,为什么还会有这些违纪现象发生?这就需要发挥每个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了,好好给官员们上一堂法律大课,最好还要对听课情况进行考核。当然,“左耳进右耳出”的现象也难以避免,一旦触摸法律底线,那就只有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