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9月16日电(记者李斌)位于中国西南部的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日前行使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用立法方式加强对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
三江是广西唯一的侗族自治县,民族风情浓郁,风雨桥、鼓楼、吊脚楼组成的村寨有着鲜明的民族特色。但近年来,当地一些原有的生态环境、生活空间以及传统文化受到了外来文化及生活方式的冲击,民族特色村寨保护遇到了挑战。
中国立法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江侗族自治县日前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三江侗族自治县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成为广西首个立法保护特色村寨的县。这一条例在依法呈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正式公布施行。
《条例》明确民族特色村寨的概念以及认定标准,确立了民族特色村寨的规划保护制度、对民族村寨特色建筑风貌制定专门保护制度、针对民族特色村寨木质建筑的安全保护设定规范、以侗族为主兼顾其他世居的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制度等多项制度。
民族特色村寨因其建筑风格以木质结构为主,防火压力很大,《条例》因此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条例》还规定,“特色村寨保护规划区范围内,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与村寨整体建筑风格不协调、不一致的,应当按照保护规划逐步进行改造或者迁出。”这一条款将使受保护的民族村寨保持风格统一。
“如果不加以保护,人们在生产、生活中的许多传统习俗和礼仪将逐渐消亡;大量民族文化的代表性实物和资料难以得到妥善保护;一些民族工艺后继乏人,面临失传的危险。”三江县委书记袁东升说,《条例》的通过将加强以侗民族为主体的特色村寨传统文化的保护,使得当地旅游资源能够可持续利用,留住人们的乡愁。
三江侗族自治县民俗文化源远流长。全县有风雨桥197座、鼓楼228座,有
“世界桥楼之乡”的美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