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黄喜祖 吴超超) 日前,诏安县纪委通报一起村官套取生态林补偿资金案。
今年初,诏安县纪委监察局,根据群众举报结合审计核查发现,2010年5月至2012年11月,官陂镇陂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委会委员等4人,采取伪造村民签名盖手印等方式,分四次将县林业局发放给村民的生态林补偿资金10万多元中的6万多元套取冒领,村民反响强烈。经诏安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套取的公款一律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