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全检查之网为何总“漏鱼”
据《辽沈晚报》报道,沈阳新民富源商厦扶梯发生塌陷事故。电梯在运行时发生塌陷,当时电梯上有一名女子感觉到电梯有异响和抖动便快速跑了下来,逃过一劫。事发后,商厦紧急停运电梯,具体原因仍在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电梯事故发生的时间点。湖北省荆州市“7·26”安良百货公司自动扶梯事故发生后,国家质检总局下发《关于立即开展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质监部门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在8月10日前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逐台进行针对性检查,重点检查盖板、楼层板、防护挡板与梳齿板等,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时至今日,距离8月10日的安全检查大限,逾期已达一月有余。如果上述通知落实到位的话,此次事发的沈阳新民富源商厦扶梯理应也在受检之列,为何如此重大的安全隐患,在全国性的检查面前成了漏网之鱼?成了埋在公众身边的“定时炸弹”?
有事故、无伤亡,或者是轻伤小创,没能触发新闻的敏感神经,事故最后的处理结果都限于一人一事一时一地。重大事故、伤亡惨重,引起舆论广泛关注,触动全国范围内的安全检查机制,如果最后还是流于形式,无法把安全检查的纪律挺在前面,只能让伤亡者的血泪白流。
每一次安全事故发生之后,都会掀起一轮安全检查的热潮。依靠事后的集中彻查,有一定功效。但从沈阳扶梯差点再次出现“吃人”事故来看,集中排查声势虽大,在某些地方也并没落到实处,可能沦为“一阵风”式的形式主义。除大检查要真检查之外,真正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的有效手段,还是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将安全二字置于首位。按照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把每一个细节保障落实到人、落实到岗,铲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摘编自新华社9月15电文/刘晶瑶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