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电动自行车失窃防盗GPS“抓”贼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李某的电动自行车被盗后,警方根据车上安装的GPS定位器显示的位置迅速将车找回。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偷车人范某有期徒刑8个月,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收赃的张某拘役4个月。
2014年12月6日凌晨2时许,范某到通州区某小区,秘密窃取李某停放的小鸟牌电动自行车一辆,因没有钥匙,他依靠搭电瓶线启动车辆。当日3时许,范某将该车骑至朝阳区其暂住地。当日早晨9时许,张某在明知该车是赃物的情况下,以700元的价格从范某手中购买。
李某报案后,告诉警方,他的电动自行车安装了GPS定位器。当日下午,民警根据定位器显示的位置,在张某那里找到被盗电动车,并将张某抓获。张某随后带领民警将范某抓获。经估价,涉案电动自行车价值2025元,车上安装的GPS定位器价值181元。事后,电动自行车已发还给李某,700元赃款已扣押在案。
法院认为,范某行为构成盗窃罪;张某买赃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