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9月15日电(记者 廖君)“中小学校不设留级,是否跳级,需学生本人及家长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14日,武汉市教育局公布《武汉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明确提出中小学生不设留级,但允许跳级。
该规定明确,对设立跳级的,须有学生身心发展情况专家测评机制,确认跳级的,经学校同意报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报武汉市教育局备案。
武汉市教育局有关人士介绍说,该规定对转学也进行了严格限制,只有家庭迁居或者是部队转业干部子女随转,在原学校就读有困难者,经学生和家长申请,经教育部门和学校核准方可转学。高中学生转学以学校性质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示范高中学生可以转入普通高中,普通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省示范”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