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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棉标100%棉 超市赔偿500元
2015-09-15 08:33:32
 

  市民朱女士在南开区东马路一家大型超市购买了两套睡衣,衣服标签上明确标注为100%棉,回家穿用时感觉不是全棉,朱女士与商家协商不成,投诉到南开区消费者协会,经调解,朱女士获得500元赔偿,并获得超市赠送的商品。

  朱女士反映,8月8日在东马路这家超市购买了两套睡衣,共花费100余元,准备穿上时,感觉不像全棉,她遂用惯常方法取睡衣线头用火烧,发现烧后结成胶状物质,确定衣服应该不是全棉的。她于当天晚上找到该超市,要求给个说法。超市售后人员说正值周末没有负责人,让其周一再来。等到周一朱女士再次到超市要求解决,又被告之负责人在开会,让其耐心等待,好不容易等到负责人,又让消费者证明衣服不是全棉的。朱女士告之自己的检测方法后,该超市强调是供货厂家的原因,与超市没有关系。而后超市又称厂家有检验报告,能证明是全棉的。朱女士要求其出示检验报告,但超市拿不出来。而后又声称厂家同意给予退货并赔偿100元钱。对于超市反复无常的态度,朱女士很生气,要求按照消保法解决,但超市却说办不到,让她到消协投诉。

  在这种情况下,朱女士到南开区消费者协会投诉,工作人员受理后,要求超市拿出全棉的检验报告,超市开始称有,但迟迟不能出示。后超市默认销售的产品不是全棉,消协工作人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在消协的调解下,朱女士获得500元赔偿,并得到了超市的赠品,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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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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