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工地塔吊施工砸到住户阳台
京华时报讯(记者樊瑞实习记者杨卿)昨天早上6点50分,大兴区枣园小区11号楼6层住户家的阳台被东侧工地上正在作业的塔吊砸到,致使阳台3块玻璃破碎,工地施工方表示,将先安排受损住户的住宿问题,在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房屋受损报告之后,再就赔偿问题跟业主协商。
11号楼一层住户郑女士称,事发时,她正在家里,“听到几声巨响,以为地震了,赶紧往外跑”,发现多名居民已跑到楼下。住在顶层6楼的王先生称,当时听见巨响,东侧工地上的塔吊吊臂砸到他家的阳台上,“幸亏当时没人在阳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昨天中午,11号楼4单元601住户的南侧阳台上3块玻璃受损,房屋顶部部分外墙水泥已经脱落。该栋楼下已经拉起警戒线,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正在看护现场。一辆黑色奥迪车停在楼下,该车的左侧车门玻璃上有一个直径约2厘米的孔,地上散落玻璃碎片和块状水泥。施工地距离旁
边小区只有一墙之隔,涉事塔吊已经停工,塔上有“中海地产”字样。
据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经过检查,11号楼4单元601住户南阳台顶部外墙严重变形,房顶防水已被损坏。住户宋先生称,工地早上5点多就开始施工,有时候晚上11点多还没有停下,工地上声音很嘈杂。
据了解,施工方为南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方执行经理陈先生称,事发时因塔吊司机违规操作,致使吊臂上小车砸到居民住户玻璃,目前已经对工地施工进行内部整理。工地按照要求每天在早上6点和晚上10点之间施工,并未在其他时间施工。
目前受损业主王先生一家认为房屋已经没法居住,要求施工单位回收房屋。陈经理表示,目前承诺暂时解决受损业主的住宿问题,等第三方机构鉴定房屋受损情况后,对房屋进行修复,对于业主的回购房屋要求,陈经理称需要看房屋鉴定结果,经过领导讨论批准,目前尚不能承诺。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