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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红豆杉不再“哭泣”
2015-09-10 09:00:41
 

  近日,以一个真实案例改编的微电影《红豆杉之恋》正在紧锣密鼓地拍摄中。拍摄完成后,这部微电影将在德化县电视台持续播出2个月。

  德化是我省重点林区县之一,珍稀濒危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南方红豆杉已成为当地的瑰宝。近年来,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不法分子不惜以身试法,将罪恶的黑手伸向红豆杉。德化检察院积极作为,建章立制,切实保护好这一宝贵资源,为建设美丽德化、生态德化保驾护航。

  野生红豆杉大多散布于远离人居的角落和密林深处,犯罪分子作案时往往难以及时发觉,怎么办?2012年,德化检察院从全县18个乡镇聘请了36名生态和法律意识强、工作生活联系林区密切的人大代表担任林业检察联络员,及时发现犯罪苗头。2014年8月,联络员接到群众反映,美湖镇阳山村有4名涉嫌盗伐红豆杉的嫌疑人,将1株红豆杉制材后,正在等待泉州的买家。联络员立即将情况告知德化检察院。德化检察院立即督促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自聘任以来,联络员提供破坏生态资源犯罪线索28条,德化检察院从中立案监督3起,及时发现并制止群众砍伐林木42起。

  2013年8月,由德化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红豆杉盗销案开庭审理,水口镇毛厝村7名村民承认了非法采伐、非法运输3株红豆杉的犯罪事实。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2年3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针对盗伐红豆杉作案方式从单人作案发展到踩点、采伐、运输、销售、加工“一条龙”团伙作案的倾向,德化检察院牵头与公安、法院联合开通了办理涉红豆杉刑事案件的“绿色通道”。他们指定专人负责,并实现快捕快诉,缩短办案期限,2013年以来,共审查起诉非法采伐及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红豆杉案件8件31人,有效震慑了犯罪行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据统计,2012-2014年期间,德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非法采伐、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红豆杉案件和被告人分别同比下降26%和22%。

  保护红豆杉,除了依法严厉打击外,德化检察院还坚持从强化法治观念入手,借助微信、微博、网络媒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红豆杉保护相关知识,加大保护红豆杉的法治教育,增强全社会保护红豆杉的法治观念和自我意识,促进源头防治和依法保护,让盗伐售卖破坏红豆杉的犯罪活动无处遁形,微电影《红豆杉之恋》的拍摄正是法治宣传形象化的重要举措之一。随着依法保护红豆杉法治宣传的深入,珍稀濒危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将不再“哭泣”。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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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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