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西日报记者张武明通讯员李伟)为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杜绝公款吃喝向内部食堂、培训中心等场所转移,根据省纪委统一部署,今年4月至7月,省接待办、省财政厅、省直机关工委联合对省级机关内部食堂和培训中心等接待场所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检查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汇总分析三个阶段进行,检查范围包括省委各部门、省直(中央在赣)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及其下属单位,省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省管企业、省属高校及其下属单位等。
“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未严格履行公函制、未严格履行清单制或清单填写不完整、未严格限制陪餐人数等。此外,仍有少数单位在公务接待中使用香烟。”省接待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省财政厅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分省直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实地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公务接待费资金支付没有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存在现金支付方式;有的以会务费名义列支业务招待费,甚至在业务招待费中列支烟酒;有的食堂消费食品中含超标购买的食材,包厢消费以支付物管费的形式进行冲抵;有的食堂购菜出入库单无数量验核,米油等无产品品名,只有自制菜单且无发票。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要求相关单位按规定认真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报告。对不如实上报、弄虚作假、整改不力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并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同时,对违纪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有的党员干部将人情来往与正常的公务活动混杂在一起,造成了“察觉难、取证难,查处更难”的现象。查处机关内部食堂的隐形“四风”问题,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建设,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及时更新完善制度;另一方面,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开展公务接待活动,严格履行公函制和公务接待清单制,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支付接待费。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该专项检查活动还将向设区市、县(市、区)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