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8月31日电(记者宋为伟)记者日前从福建省福州市委组织部了解到,今年以来,福州市在永泰县探索完善以农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民自治机制,在强化村级党组织领导核心、规范村务民主运作体系、提升乡风文明等方面成效初显。
据永泰县委组织部提供的数据,在刚刚结束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该县新一届村委会成员中党员比例达49.9%,比上届提高4.5%;村民代表中党员比例达24.2%,比上届提高6.1%。
村级组织中党员比例的提高,强化了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党组织在村民自治中发挥出越来越积极的作用。
文化广场、景观走廊、登山步道、公园……在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力生村,一年前谁也想不到,村民能亲身参与到“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中,提建议、出主意,眼看着一个个建议化为家门口的一处处美景。
力生村党支部书记李智慧介绍,为了更好推动“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在村党支部的推动下,村里成立了旧村改造理事会,凡涉及旧村改造的事宜,均由改造所涉自然村推选村民加入理事会,共同商议改造事宜,确保了改造建设的顺利进行。
除了重视村党员在村民自治中所发挥的作用,当地一些村级党组织还加强与外出党员的服务联系,调动他们回报桑梓的积极性。
在福州市永泰县梧桐镇西林村,记者了解到,在村党支部的倡导下,西林村成立公益事业基金会,通过外出党员捐资助款、第三方提供担保,将基金交由在上海的乡亲投资增值,收益用于村里慰问老人、困难群众、五保户和助学奖教经费。目前,该村公益事业基金会中累计近75万元,年收益在20%左右。
福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郭荣贵说,福州市在永泰县开展的完善以农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民自治机制探索实践,成效初显,体现了党的领导、依法治理、发扬民主的有机结合,对新形势下推动党领导下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