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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不符合排放标准车辆登记和转入
2015-08-28 08:19:25
 

  本报讯(通讯员宫学森)西青区环保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于8月1日至18日对全区汽车销售企业进行了全面摸排调查,并组织汽车销售企业自愿按照《机动车销售单位环保标志发放资质申请流程》进行登记,杜绝不符合我市排放标准车辆登记和转入。

  据了解,为严格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津政发[2015]1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新注册登记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区环保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区汽车销售企业自愿按照《机动车销售单位环保标志发放资质申请流程》进行登记。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全区汽车销售企业将于8月31日前完成上报。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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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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