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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全程纪实匡正选人用人之风
2015-08-28 07:58:42
 

  上接A01版

  选人用人者要对每个环节进行详实记录。比如在动议环节,要记录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主体、方式、理由、拟任职单位职数空缺情况;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在讨论决定环节,不仅要记录讨论前的酝酿情况,连介绍人选、解答参会人员问题、参会人员发表意见和表决情况、报上级党委(党组)审批等备案情况都要记录在册。干部选任过程中形成的各项材料及会议纪要与会议原始记录都应妥善保存。

  《办法》还明确要求要记录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搞用人不正之风的五种情形,形成用人上的“负面清单”,这些“负面清单”分别为说情打招呼、私自干预下级或原任职单位选人用人的;要求提拔本人近亲属、指令提拔身边工作人员的;拉票、跑官要官的;人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廉政等方面存在影响任用的问题时,仍坚持提拔任用的;阻挠、制止对选人用人问题调查核实和依规依纪处理的。

  记者从省委组织部获悉,此《办法》下发后将与我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监督系统”以及今年5月份印发的《关于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八条规定》一起,形成立体综合的全程监控链式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体系,有效提供检查、倒查和追究的手段、载体和制度,帮助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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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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