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抢苹果,后有抢小鸡。8月23日,河南某路段一辆货车倾翻,20吨苹果散落在地,当地村民一拨一拨地赶到现场哄抢苹果。8月25日,山东某高速路段,一辆禽类运输车辆倾翻,数万只小鸡散落高速路。附近村民闻讯纷纷来抓小鸡,不少人还是开着三轮车来成车装走的,部分被堵在路上的车主也参与其中。警察到达现场后无法制止。据车主称,一车小鸡价值5万元。
纵观近年历次哄抢事件,可发现诸多共性,比如哄抢者基本上是车辆倾翻处附近的村民,往往文化素质不高;哄抢地段多是偏僻之所,缺乏监督力量;哄抢时多是成群结队,争先恐后。对于此类哄抢,人们常常感叹“村民哄抢货物,何时捡起落地的道德?”
如果我们仅仅指责哄抢者素质低下,用道德大棒批评,听起来虽正义凛然,实则没抓住重点。在我们身边,不也发生过不少类似“有人巨款散落一地,路人纷纷捡起交还”的实例吗?斑驳陆离的社会中有违法者更有守法者,有爱占便宜者更有心存良善者。在我们呼唤道德的同时,或许更该动用法律手段。
民事诉讼中有一个经典案例:我家的老母鸡,跑到你家院子里下一个蛋,鸡蛋就是你家的吗?同理,运苹果或小鸡的汽车翻倒在你家,就可以肆意哄抢吗?有主财产横遭哄抢,对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实与抢劫无异,理应追究法律责任。
那些热衷于哄抢的村民,或不懂法,或知道哄抢货物涉嫌违法犯罪的,但受“法不责众”心理影响而铤而走险。无论哪种原因,都需严塑法律尊严。去年年初,甘肃省榆中县多名村民无视货主、民警劝阻,执意哄抢散落货物,就分别被处以5日、10日行政拘留,并处200元至1000元罚款。
依法处置哄抢者才是最好的普法教育,这比苦口婆心的劝阻、说教更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