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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获刑5年
2015-08-27 08:38:38
 

  本报海口8月26日讯 (记者金昌波 实习生李丹 通讯员柳柯陈才刚)打着做黄金期货的名义,以支付高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短短几年间,造成13名被害人共计损失600多万元。记者今天从省高院获悉,海口市琼山区法院近日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陈某以搞黄金期货生意为名,并许诺支付高利息回报给存款人。至2013年底,非法吸收不特定社会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7907000元。期间,陈某按时支付被害人利息合计1898584.5元,造成被害人损失合计6008415.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批准,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7907000元,数额巨大,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遂依法作出以下判决: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扣押在案的赃款人民币2878.42元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责令被告人陈某退赔13名被害人共计6008415.5元。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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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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