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福建省和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将持有的福州成龙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的贷款(贷款本金港币680万元)的主债权、担保权利及其他所有相关权益转让给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转让之日起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特公告通知福州成龙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及其他义务人该债权转让的事实。请福州成龙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及其他义务人向受让方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担保责任及任何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下设定的义务和责任。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和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二Ο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