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阳
日前,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公布了18项由公安机关无法办理的重要证明材料,并提示该找哪些部门。这一举动,再次引发舆论对“奇葩证明”的关注。
你妈是你妈要证明,活生生站在跟前的人要健在证明,一岁孩子要无犯罪证明……一段时间以来,种种“奇葩证明”持续引发吐槽。的确,身处流动的陌生人社会,面对不可预知的风险,办事要求开证明,本无可厚非,有些甚至很有必要。但也有不少时候,老百姓被要求证明的,是本可不证自明之事,是“证证”相扣不知从何处证起之事。公安机关列出的这份清单,为百姓办事画出了部分“引导图”,将会帮助他们少走冤枉路,值得点赞。不过,望“证”欲穿的民众或许要问了,这18项之外的证明该咋办?
“奇葩证明”的现象长期得不到彻底解决,有其现实因素,但根源还是在于“软件”不过关。有些部门抱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死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一套全面的信息共享机制始终没有建立起来。公共信息被行政高墙割成碎片,便只能靠一个个红章、一张张证明来破除壁垒、打通节点;信息走不了高速路,就只能折腾百姓来回跑……应当看到,政府施政,其宗旨在于为人民服务,是要以爱民之心提供便民之行。相关部门当“明职责,定民心”,管住任性的权力,厘清自己的权力清单。只有在行政审批做“减法”,在便民服务做“加法”,搭建信息共享的桥梁,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才能让百姓少一些“证无可证”的无奈。
一次次无奈的吐槽,是对政府部门的鞭策。一则公安部的公示,是对各部门的引导。诚然,让“工作人员动动嘴,群众办证跑断腿”的情形成为历史决非一朝一夕之事,但“道虽迩,不行不至”,“以百姓心为心”,以服务思维替换行政思维,折腾人的证明才会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