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第十四条、《安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安政办函[2014]6号)的规定,经报请安陆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收回湖北中汽零汽车产业有限公司位于安陆市南城街道办事处刘庙村、闭刘村,面积为58.20947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自公告发布起30日内原土地使用者应将所持国有土地使用证[安土国用(2012)第0529号、安土国用(2012)第0530号]及出让合同交回我局,逾期国有土地使用证与出让合同失去法律效力。
与上述土地权益有关的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收回和土地使用证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安陆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