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陈岩、通讯员杨文森)省国土资源厅昨日表示,对20宗闲置土地典型案例挂牌督办,通过收回、置换和让闲置方开工3种方式,于10月底前处置到位。
这20宗闲置土地中,10宗是审计署在开展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专项审计时发现的,10宗是国土资源部开展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中发现的,共涉及341.87公顷土地。
从闲置原因看,属政府原因的10宗,属企业原因的10宗。从地域看,武汉市闲置土地最多达9宗,宜昌3宗,黄石2宗,随州2宗,襄阳、荆州、荆门、咸宁各1宗。从闲置时间看,最长达12年,闲置地块位于宜都市红花套镇杨家畈村,面积5.86公顷,由湖北银行(原宜昌商业银行)于2003年6月取得;最短也有3年多,闲置地块位于阳新县,面积为67.78公顷,由阳新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取得。
对20宗典型案例涉及的闲置土地,各地已开展处置,截至今年6月底,已处置到位2宗,17宗正在处置,1宗尚未处置。国务院表示,对闲置土地处置不力的收回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